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簽訂合同過程中一方存在欺詐行為 | 所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法律 閱讀(1.28W)
簽訂合同過程中一方存在欺詐行為 所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簽訂合同過程中一方存在欺詐行為,所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簽訂合同過程中,一方存在欺詐行為,所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但另一方可以起訴,要求撤銷這份合同。r《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r(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r(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r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r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r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