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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的起訴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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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的起訴期限是多久?

一、一般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受害人的民事權利受到侵害,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法定期間。一般情況下,遭遇合同糾紛想要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受害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在這個法定期間內可以向法院起訴,超過了這個期限,受害人則會喪失勝訴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 【普通訴訟時效】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特殊訴訟時效

特殊訴訟時效為一年,比如人身侵權、交通侵權等,這類的侵權一般來說比較緊急,所以訴訟時效方面時間更短。

三、快到兩年了怎麼辦?

其實訴訟時效兩年只是針對那種對於權利主張不積極的人,在這兩年之間,沒有任何可以導致訴訟時效重新計算、中止、中斷、終止等的情形。

如果你覺得自己不知道之前有沒有發生訴訟時效的以上情形,而且又快要到兩年或者已經到了兩年了,不要著急,重新向對方主張權利,要求履行合同,並且保留向對方主張權利的證據,在起訴時能夠作為訴訟時效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