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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違約糾紛受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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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違約糾紛受理法院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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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哪些房產糾紛


民事訴訟法》第2條中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根據此規定及我國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房地產糾紛案件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1、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買賣、租賃以及抵押等糾紛。

2、以房屋和土地為標的物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糾紛拆遷中的補償安置糾紛等合同糾紛。

3、與房屋相關的裝修、裝潢、設計等相關權利的歸屬糾紛。

4、以房屋和土地為標的物的有獎銷售或證書買賣等糾紛。

5、其他屬於平等主體間的以房屋或土地為標的物的糾紛。

在實踐中,對於房產糾紛的處理必須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看,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解決房產糾紛,維護無過錯方的利益。如果您不知道具體應該怎麼解決房產糾紛,那麼建議您可以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為您提供有效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