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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房產的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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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房產的過戶需要哪些材料?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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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房產過戶需要的材料

所需材料:登記申請書原件;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原件;贈與協議公證書原件,或贈與公證書和接受贈與的書面檔案原件;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原件;房屋登記表、房產平面圖二份;已購公有住房贈與的,提交補交土地收益證明及補交房屋差價(標準價、優惠價公有住房)證明;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五年的經濟適用住房或限價商品住房贈與的,提交補交土地收益證明;國有土地使用證(整宗房地產);整宗劃撥用地或者整幢樓房佔用劃撥土地的,提供劃撥土地轉讓批准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