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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離婚應該帶哪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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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離婚應該帶哪些資料
軍人離婚應該帶哪些資料
軍人離婚需要以下材料: 1、開具雙方身份證明。 2、開具雙方婚姻關係的證明:結婚證、戶口簿或者單位等的證明。 3、開具婚姻狀況的證明。雙方關係是否真的破裂,是否還有調解的空間。 4、開具子女情況證明。 5、開具財產、經濟狀況的證明。 6、開具雙方結婚時住房情況的證明。 7、要向所在部隊團以上的政治機關出具證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徵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