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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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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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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帶哪些證件和材料?

 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要求房屋所有權過戶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房屋測繪圖紙(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檔證明(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產評估報告
  5、房主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如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結婚證)
  6、房屋買賣合同
  7、房地產過戶申請表、保證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8、買房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