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協議離婚帶哪些材料

離婚 閱讀(4.96K)
協議離婚帶哪些材料
律師解析:協議離婚登記應提交以下證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兩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