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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離婚 閱讀(2.16W)
二婚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律師解析:二婚離婚需要帶如下材料: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夫妻雙方身份證明、財產權屬證明等材料。
且登記離婚除前述材料外,還應當滿足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已經達成離婚協議、其結婚登記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等法定條件。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