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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安置房違約怎麼辦房價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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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安置房違約怎麼辦房價漲了
我買了安置房…但中途房價上漲,對方要違約怎麼辦?
可以要求繼續履行,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但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選擇最優的策略。一、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主要表現形式:1、賣方要求大幅度增加購房價款;2、賣方明確表達不履行合同;3、賣方要求變更合同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對原合同進行修改。二、賣方如此這般的主要原因賣方上述要求的主要原因是,房價快速上漲,造成其感覺自己賣虧了,房價上漲的幅度已經大於雙倍訂金及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所以,其寧願違約,也不願履行房屋買賣合同。三、不同情形下的應對策略根據劉尚發律師辦理案件的經驗及法律規定,劉尚發律師認為,應當結合不同的境況決定不同的策略。(一)根據買方支付能力1、買方支付能力不足夠強大。目前,北京房價動輒大幾百萬,甚至上百萬,一般的購房人都選擇按揭。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如果買方沒有足夠的支付能力,必須貸款才能購買涉訴房屋,並訴求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要求對方配合辦理貸款手續,一般法院不會支援,即使支援了,該判決也無法強制執行,因為,法院不可能強制其去辦理相關貸款手續及簽字。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一般建議訴求以要求解除合同並支付賠償為妥。那麼,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哪些損失呢?(1)雙倍定金或違約責任,可以選擇比較重的主張;(2)開發商直接出售的商品房可以要求已付房款一倍損失;(3)房屋漲價損失。2、買方支付能力足夠強大,且要房意志比較堅決。再此種情況下,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明確具體履行專案。在此種情況之下,又分為房子是否有抵押?是否有中介等情況不同策略有所不同,這裡不再詳細分析。(二)提起訴訟的時機1、想要房的情況。在買方想要房的情況下,為防止賣方一房二賣,可以及時起訴,即使在合同履行期限沒有屆滿的情況下,也可以起訴,訴求可以只列繼續履行合同,並申請財產保全。這裡的目的主要是財產保全,而不是要求合同真的能履行,以防止其一房二賣。改造期限屆滿後或即將屆滿之時,再次起訴,要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2、不想要房的情況。這裡,隨時可以起訴,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此種情況之下,需要提前收集對方違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