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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房價漲了毀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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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房價漲了毀約怎麼辦?

一、房屋買賣合同房價漲了毀約怎麼辦?

房價上漲高,雙倍返還定金不足以彌補房屋差價損失,相對買房人損失以房屋差價酌情認定。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責任的約定是:雙倍返還定金,或約定支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或載明如不足以彌補損失的,違約方仍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定金、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並存時三者的適用原則應為:定金責任只存乎於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違約情況以及其他根本違約的情況;遲延履行、瑕疵履行仍然是對合同的履行。對於遲延履行、瑕疵履行的違約行為,不存在適用定金罰則的可能性;同樣,也不適用不履行的違約金;在適用定金罰則的情況下,定金不能與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同時適用,即:不能同時主張定金罰和全部的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定金不足以彌補全部損失的,超出定金數額部分的損失,可以損害賠償金補充。

二、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3年,適用於訴訟時效的一般規定。訴訟時效可以中斷、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過20年。當權利人的權利受到侵害已經超過20年的話,人民法院不會再保護權利人的權益。

房屋買賣合同適用普通訴訟時效3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此顧慮自己權利因為超過訴訟時效而無法實現自己權益的,因善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善用書面催促並保留證據。

若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是不動產的權利確認、分割、相鄰關係等引起的物權糾紛以及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若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是解除合同、返還購房款或者要求支付違約金等的,按照“合同糾紛”來確定管轄法院。

綜上所述,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後,如果還沒有履行房價上漲,房東毀約,作為買方,可以選擇對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者提出賠償要求,房東最少支付雙倍定金,無法彌補損失的,買方還可以就差額部分提出賠償要求。對於買方來說,在籤合同的時候要注意看條款是否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