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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產繼承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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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產繼承糾紛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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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產繼承糾紛應該怎麼處理呢?

父母去世房產繼承糾紛如何處理:可向法院提起繼承和分家析產訴訟,建議委託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 遺產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從事體力、腦力勞動所得收入,股票、紅利、接受的嘉獎等;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閒置房、營業用房等;儲蓄包括在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傢俱、家電、圖書、電腦、車輛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包括古董、字畫、圖書、收藏品等;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包括土地、農具、建材、農作物、礦藏等;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典權,債權等。 1、被繼承人的人身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 2、對國家所有資源或集體所有資源的使用權。 3、有關單位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發給其家屬的撫卹金、生活補助費等。 4、被繼承人生前承租或借用他人的財產。 5、制定了受益人的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