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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如果分割產生糾紛怎麼起訴

遺產繼承 閱讀(1.53W)

一、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如果分割產生糾紛怎麼起訴?

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如果分割產生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房產作為遺產應該怎麼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復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房屋遺產分割不同於其他財產的分割,因為房屋是不動產,不能隨意制移動,或因繼承人知的實際需要,併兼顧各繼承人的利益,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法分割房屋遺產:

第一種方法是採取折價補償的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準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房屋估價標準,並參照當地市場價格合理評定。

第二種方法是採取共有方法,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形式。

三、遺產房分割糾紛起訴後多長時間開庭?

起訴後多長時間開庭法律沒有統一規定。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式繼續審理。

其實在父母去世後如果父母的父母都還健在,也不是隻有子女才能繼承這套房產,就算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中只有子女了,如果不是獨生子的話,正常情況下父母的孩子都是可以分割遺產房的,子女之間對遺產房分割方案協商不好的話只能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