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子女眾多的家庭,如果父母去世的話,對於父母遺留下來的房屋該如何進行繼承?這是現實中一個很大的問題,同時也是比較容易引發糾紛的。關於這點,本站小編已經準備好了有關文章,將在下文中為您具體解答。
父母房產糾紛之父母房屋遺產子女如何繼承?
如果父母沒有留下遺囑的話,應當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127條規定,實施法定繼承順序。同時根據《民法典》第1125條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遺產繼承順序,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先後秩序。《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民法典》第1129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在遺產繼承中,被繼承人立有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或者在遺囑中明確將其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應遵照該遺囑執行。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1154條之規定,立有遺囑的遺產繼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綜上可知,要是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父母的房屋遺產的話,那麼子女只要沒有喪失繼承權就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此時對於同一順序當中的繼承人來講,是要均等的分割遺產的。更多遺產繼承方面的知識,歡迎你到本站網站進行具體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