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法律顧問>法律>

房屋租賃中承租人的權利

法律 閱讀(2.3W)
房屋租賃中承租人的權利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房屋租賃中承租人有哪些權利

1、在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內取得房屋使用權。在此期間,即使房屋所有權轉讓,承租人仍然享有這一權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賃期限內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員可以繼續承租。

2、按租賃合同的規定,要求出租人及時修繕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一般應當由出租人負責修復。非住宅用房的維修,按雙方在租賃合同中的約定處理。

3、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租給他人。轉租時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轉租人可以從中獲得經濟利益。

4、出租人如出賣房屋,應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5、在租賃期限內,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遷,承租人有獲得安置的權利。

綜上所述,出租人和承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雙方就應該遵守相關規定,作為出租人應該及時交付房屋,如果逾期時間過長,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且提出違約賠償,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執行,或者按照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二十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