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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出院之後索賠需要哪些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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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出院之後索賠需要哪些手續

在道路上駕車行駛,我們就應該遵守相應的交通規則,不然的話,道路上的情況瞬息萬變,一個不小心,就是車翻人傷或者是人亡。

這個時候,人也受了驚嚇,身體也受了傷,還要住院治療,影響自己的工作和家庭。

那麼,如果我們不是一起交通事故的責任人,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受了傷,住院治療之後應該如何索賠呢?具體需要哪些手續呢?

(一)交通事故出院後索賠需要的手續

①就是在事故現場,交警完成了初步鑑定之後,所開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交警根據現場的情況,所開具的責任認定書,裡面就有這起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以及具體該如何賠償。

②要知道對方,也就是交警認定的主要責任人的基本資訊,他的身份資訊,他的駕駛證資訊,他具體幹什麼的,住在什麼地方。

③住院治療期間,所花費的醫療費用的清單單據,以及用藥單據等,以便於出院後索賠。

④證明自己確實是在醫院住院治療了的住院證明,以及醫院准許自己離開的出院證明,因為私自離院的話,可能醫療費用就不會予以賠償了。

⑤證明自己傷勢病情的病歷本以及醫院所開具的診斷證明,治療證明等等。

(二)出院之後多久可以進行傷殘評定

一般來說,受害人在住院治療結束之後,得到了醫院的出院准許的,在出院之後就可以自行到相關的鑑定機構,提交材料,繳納費用,進行傷殘的評定了。

去相關的鑑定、評估機構進行傷殘的評定,受害人需要帶上能夠證明自己身份的身份證,能夠說明自己傷勢的病歷本、在住院期間所拍攝的一些放射片子,以及治療結束的證明,提交給有關的鑑定人員。

(三)車禍出院後的傷殘評定標準以及索賠標準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標準》中的相關規定,對受害人進行傷殘的評定,也就是看傷殘對其日後勞動能力的影響。

如果傷殘的等級高,那麼對受害人日後的勞動能力影響也大,所以在殘疾賠償金上面也會有所增加。

如果受害人的傷殘等級較輕,但是依然對日後的勞動能力有影響的,那麼其殘疾賠償金也會有一些相應的調整,可能會少一點,但是不會沒有。

至於其他費用的賠償,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中也有相關的規定,醫療費用根據住院治療,受害人墊付的,然後由交通事故主要責任人來賠付,誤工費和護理費,也按照一般人均收入來進行賠付,至於其他轉院治療所花費的住宿費、交通費,按照規定也是可以賠付的。

總而言之,在發生了交通事故並因為這而受傷住院了的,在住院治療結束之後就應該儘早向當時交警認定的主要責任人進行索賠。

如果主要責任人不進行賠付的話,就可以拿著儲存下來的相關證據,到法院提起訴訟,索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