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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後索賠時要做哪些事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被保險人(也就是機動車的投保人)有權向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被保險人索賠時需要積極配合保險公司進行理賠。被保險人應當向保險公司提供保險單、事故證明、事故調節結案書、損失清單中有關費用的單據,以便保險公司進行審查核實。被保險人要保證在索賠時提供的單據真實可靠,否則若存在任何欺騙行為,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和追回已賠償的款項。

發生交通事故後索賠時要做哪些事

切記,如果被保險人自保險車輛修復或交通事故處理結案起3個月內不按規定提供必要單據向保險公司索賠,或自保險公司書面通知被保險人領取保險金之日起1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償款的,則視其自動放棄索賠的權利。

法律依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