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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找誰索賠 | 交通事故應該索要哪些賠償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19W)

發生交通事故找誰索賠,交通事故應該索要哪些賠償

在交通事故案件,很多賠償糾紛,是由肇事司機、肇事車輛所有人、肇事司機所在單位等主體對各自是否承擔責任不瞭解引發的。這涉及到發生交通事故找誰索賠的問題,本文就此為您進行了詳細的介紹,並且為您介紹了交通事故當事人應該索要哪些賠償的問題,以供您參考。

一、發生交通事故找誰索賠

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掛靠:掛靠人、被掛靠人

借用他人身份證登記:借用人、被借用人

轉讓未過戶:登記所有人、受讓人

分期付款:買受人

融資租賃:承租人

借用、租用:所有人;使用人

轉借、轉租:借用人、承租人;所有人、使用人

被盜、被搶:偷盜者、搶劫者

送修理、委託保管:承修人、保管人

職務、僱傭:單位、僱主

職務、僱傭(故意重大過失):單位、僱主、駕駛人

盜用、冒用身份證:盜用人、冒用人;銷售方(有過錯)

連環購車:買受人

學員學車:教練員;駕校

二、交通事故應該索要哪些賠償

1、人身損害賠償專案和標準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死亡的賠償專案和標準

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1中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3、致殘賠償專案和標準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4、遭受精神損害專案和標準

賠償權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5、遭受財產損失的專案和標準

(1)交通事故直接財產損失包括:損壞的車輛、車載貨物和物品、設施等,以及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財產損失由侵權人賠償。

(2)間接財產損失包括車輛停運和車輛貶值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問題的批覆》規定,車輛停運損失費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車輛遭受損害,而無法進行正常的經營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車輛貶值損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車輛的損害導致車輛價值的降低。

交通事故應該索要哪些賠償”的相關內容介紹,希望能對您有幫助。如果您不知道到底誰該承擔責任,誰不該承擔責任,或是承擔多少責任,那你可以把所有涉及到的人都列為被告,以防萬一,索要的賠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但是不能超出實際太多,畢竟索賠數額的多少涉及到你訴訟費與律師費的多少呢,建議您在起訴前就自己的情況諮詢專業的交通律師進行分析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