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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交通事故需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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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交通事故需要什麼手續?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交通事故轉院需要什麼手續?

按醫院的正常手續辦理即可,但要注意如下事項:

1.住院期間的護理人數;

2.出院後是否還需要護理;

(以上兩項涉及到以後護理費的計算)

3.出院後休息時間

(本項涉及到以後誤工費的計算)

4.後續醫療費需多少錢,如取內固定物;

(本項涉及到後續治療費的計算)

5.出院後需加強營養。

(本項涉及到以後營養費的計算)

另外,根據的實踐,還需要對傷情的診斷證明進行特別注意,是因為發現,醫院在出院時寫的疾病診斷及出院記錄特別簡單,往往使交通事故受害人在進行司法鑑定時難以評到級別或評到的級別很低。 傷者出院時一定要弄懂自己的傷殘情況,知道自己的傷情,看懂X光片,明確自己可能評到的傷殘級別。有些醫院所寫的出院證明與X光片、CT片等不一致,交通事故受害人應多加註意,否則會嚴重影響傷殘級別鑑定。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