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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遷該跟誰籤協議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 閱讀(1.55W)

面對房屋進行拆遷的時,拆遷人需要對被拆遷人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雙方就經濟補償問題協商一致的,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是由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簽訂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公租房拆遷該跟誰籤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