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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土地使用稅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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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使用就會涉及土地使用稅,那麼,長沙土地使用稅最新政策有哪些,這些政策是依據社會發展現狀進行相應的改革從而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就是土地使用稅的收取是財政部門的重要收益,對於社會的在分配有著重要的意義,有利於維護社會的穩定,促進社會的發展。

長沙土地使用稅政策有哪些

土地使用稅是對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積定額徵收的稅。以土地面積為課稅物件,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稅型別。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稅。土地使用稅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5倍範圍內加成徵稅。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稅。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長沙土地使用稅最新政策有哪些,對於當事人權益的維護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2018年土地使用稅的徵收規定

《長沙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收範圍與地段等級稅額標準規定》

長沙市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等級及稅額標準分割槽域劃定標準,分為長沙城區、望城區、長沙縣、寧鄉縣、瀏陽市等5個區域,按等級劃分為3-30元/平方米。

其中長沙城區稅額標準遠高於其他地區,徵收額度最高的城區一級地段為30元/平方米,其劃定區域包括:

湘江以東地區,西起湘江,東至車站北路、車站南路,南起南湖路、芙蓉中路三段、黃土嶺路、砂子塘路、曙光中路、桂花路,北達湘雅路、東風路、營盤東路所閉合區域內。

城區三級地段,徵收額度為20元/平方米,劃定區域包括:

湘江以東地區,西起湘江,東至萬家麗路、東二環、瀏陽河,南起南二環、勞動東路,北達瀏陽河所閉合區域內除一級地段外;湘江以西地區,西起金星中路、鹹嘉湖路、濱湖路、楓林一路、麓山路、麓山南路,東至湘江,南起阜埠河路,北至含光路所閉合區域內。

根據《規定》,不同土地等級之間的邊界,均以臨界的道路中線和河道中線為準,各開發區(園區)按其地域所在區縣(市)行政區劃適用標準。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季繳納。

二、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時間

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稅收是國家有關法律的強制規定,所以對於稅收我們最好的方式就是自己可以積極繳納,儘量不讓自己拖欠。因為這不僅是依法律相關的義務,對於我們當事人的權益維護也有著較為現實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