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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土地使用證新政策有哪些內容?

土地承包 閱讀(3.16W)

成都的企業拿到土地使用權後,應該及時辦理好土地使用證,這樣才能依法對土地進行處分、抵押和轉讓。土地使用證就是使用土地的合法憑證,如果沒有的話,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時候就無法完成過戶。成都市在土地使用證方面有不少規定,那麼成都土地使用證新政策有哪些內容?我們一起跟隨小編具體做個瞭解。

成都土地使用證新政策有哪些內容?

一、土地使用證的發放物件是什麼?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單位或個人)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憑證,受法律保護。辦理物件主要是房改房和經濟適用房

城鎮土地使用登記發證的範圍包括城鎮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鎮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權和國有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後的變更土地登記,發證物件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個人或企業。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只有進行發證登記並且兩者權利主體一致,房屋產權人的合法權益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二、成都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式是怎樣的?

土地登記申請人(使用者)應持有關土地權屬來源證明相關材料,向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

1、土地登記申請

(1)有關宗地來源的政府批覆及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許可證。提交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形式進行操作程式中有效性的相關土地權屬材料。

(2)因買賣、繼承、贈與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提交買賣、繼承、贈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書和公證書,原土地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3)提交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企事業單位的土地使用者應提交土地登記法人證明書和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人身份證。

2、地籍調查

對土地登記申請人的土地採取實地調查、核實、測量、繪製宗地草圖及紅線圖。查清土地的位置、權屬性質、界線、面積、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並要求宗地四周鄰居界線清楚,無爭議,確認後簽字蓋章。

3、土地權屬稽核

土地登記機關對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記申請書、權屬來源材料和地籍調查結果進行稽核,決定對申請土地登記的使用者土地權屬是否准予登記的法律程式。

4、頒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三、沒有辦理土地使用證有哪些後果?

1、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綜上所述,從上面成都土地使用證新政策中不難看出,成都企業拿到國有土地後,要先進行土地登記,然後有關部門會進行地籍調查,對土地權屬進行稽核,確認無誤後發放土地使用證。近年來,在房地產行業,成都市逐步取消土地使用證,用不動產權權證書代替,實現兩證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