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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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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洛陽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是什麼?

洛陽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是什麼?

1、對於已經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按市場價格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需憑契稅完稅憑證、房屋權證、住房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產權過戶手續即可。

2、對於尚未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則不允許按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確需出售此類經濟適用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的單價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

3、首先,結合工作單位、居住習慣、生活方式等綜合因素,再決定購買哪個區域內的經濟適用房專案。如上班單位離專案的遠近、周邊的親朋好友居住情況等都屬於綜合考慮因素。其次,到專案現場考察,瞭解專案本身的配套設施,並結合自身的需要進行購買。

經濟適用房的審批是非常嚴格的,並且有一整套的申請條件跟申請流程,只有符合相關申請條件的人才有資格來購買經濟適用房。當然購買經濟適用房,如果想進行買賣的話,那也是有一定條件限制的。

二、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有何區別?

(一)定價原則不同

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指導定價,而商品房的價格則由市場決 定。經濟適用房的最終售價與市場上同地段、同檔次的商品房相比,價格要相對便宜許多。這是因為經濟適用住房的銷售物件是 廣大中低收入者,它實際上是國家推出的具有半福利性質的住房,所以確定經濟適用住房售價時,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國家對於參與建設經濟適用房的開發商的利潤限定為微利,即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由建設成本加上3%的開發建設利潤確定。而同時政府對開發商在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中所涉及的規劃、建設、應繳資金等方面給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傾斜,給予一定的稅費減免和其他的優惠,如各種配套費減半徵收;所有的行政事業的收費減半,小 區的建設配套費不攤入住宅的成本。有了這三項優惠政策,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就比商品房價格優惠了很多。更重要的一點是政 府對於經濟適用房不徵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就使經濟適用住房能以“適中”的價格出售。目前,本市市銷售的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在2350,4450元丨平方米之間,平均價為3250平方米。而商品房的定價則主要由市場決定,其價格往往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

(二)銷售物件不同

經濟適用房主要是針對中低收人家庭,而商品房的銷售物件 是不特定的。從個人購房物件看,經濟適用住房主要面對的是中低收入家庭,如:政府公務員、教師、國企職工或政府實施重點 工程需拆遷的拆遷戶。

商品房的銷售物件則沒有限定,任何負擔得起房款的個人或 團體均可購買商品房。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經濟適用房購入的條件是比較嚴格的,符合條件的情況,車下可以及非常低廉的價格來購買,同時居住滿5年之後,也可以按照當時市場的價格來出售,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