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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權的訴狀如何寫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閱讀(1.66W)

起訴書也就是起訴狀,在民事案件中,標題一般是“民事起訴狀”。
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並按順序寫成:
1、原告的身份資訊。原告是個人的,應當寫明原告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另還需寫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聯絡方式。
2、被告的身份資訊。內容要求與原告的身份資訊一致。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涉及給付義務的,應當具有可執行性。例如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向原告支付直到還清欠款之日的逾期利息
4、簡要陳述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撤銷權的訴狀如何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