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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搶注他人馳名商標構成商標侵權 | 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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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惡意搶注他人馳名商標構成商標侵權,如何維權?

惡意搶注他人馳名商標構成商標侵權,如何維權?

如果一個商標的價值較大,一旦自己沒有及時去註冊,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惡意搶注。要是對方註冊完成了,那麼以後之前的商標權利人想再用這個商標就會容易產生糾紛。因此,最好在發現自家的商標被搶注了,就要及時採取手段維護權利。

其實,商標被他人惡意搶注之後,接下來的維權手段還是較多的。一般地,商標權利人可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該註冊商標的裁定申請。不過,這個申請要想成功,申請人就必須拿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自己使用該商標在先,而且是具有一定影響力,另外還要證明他人以不正當手段搶注。同時,建議必須在該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提出。

當然了,商標被他人惡意搶注,在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的時候還需要提供較多東西證明的,建議最好就是委託個專業的智慧財產權律師代理,減少中間需花費的時間以及精力。

實踐中,在商標被惡意搶注之後,不是商標權利人不及時維權,更多地是不會辨別哪些屬於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

按照法律上的規定,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複製、摹仿、翻譯他人馳名商標申請註冊的行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搶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標的行為;

3、搶注他人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4、其它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為。

最後,商標被他人惡意搶注,一般人還是希望能夠“搶”回來的,要是商標的價值較大,那麼就需要及時維權,否則的話一旦等到對方商標註冊成功,那麼原本的商標權利人在繼續使用那個商標,就會容易產生糾紛。

綜上所述,對於商標被人搶注的行為,多數情況下是惡意為之,因為這種商標名和設計的一致是很難達成的,為此可以進行維權,首先是提出申訴,對商標提出質疑,其次是要求撤銷,則相關機構會對其進行審查,若是商標被搶回,則應儘快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