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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惡意搶注維權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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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惡意搶注維權方式有哪些

商標惡意搶注維權方式有哪些

如果一個商標的價值較大,一旦自己沒有及時去註冊,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惡意搶注。要是對方註冊完成了,那麼以後之前的商標權利人想再用這個商標就會容易產生糾紛。因此,最好在發現自家的商標被搶注了,就要及時採取手段維護權利。

其實,商標被他人惡意搶注之後,接下來的維權手段還是較多的。一般地,商標權利人可以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撤銷該註冊商標的裁定申請。不過,這個申請要想成功,申請人就必須拿出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自己使用該商標在先,而且是具有一定影響力,另外還要證明他人以不正當手段搶注。同時,建議必須在該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提出。

當然了,商標被他人惡意搶注,在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的時候還需要提供較多東西證明的,建議最好就是委託個專業的智慧財產權律師代理,減少中間需花費的時間以及精力。

實踐中,在商標被惡意搶注之後,不是商標權利人不及時維權,更多地是不會辨別哪些屬於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

按照法律上的規定,惡意搶注商標的行為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複製、摹仿、翻譯他人馳名商標申請註冊的行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搶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標的行為;

3、搶注他人在先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4、其它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商標的行為。

《商標法》第六十五條 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採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商標的搶注在實際的商業活動中是經常性的行為,因為自己的商品缺乏競爭力。在市場上的份額就會較少,所以對於搶注商標的行為,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法律約束,因為並不是所以的搶注都是違法的,所以自己需要合理的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