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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局搶注商標不誠信行為將如何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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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局搶注商標不誠信行為將如何遏制?

商標局搶注商標不誠信行為將如何遏制?

一是關口前移,從註冊、異議等環節採取提前審查、併案集中審查和從嚴適用法律等措施,從嚴從快審理大規模惡意搶注商標案件;

二是研究確定重點商標保護名錄並確定相應保護範圍和法律適用方案;

三是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六種突出的惡意搶注表現形式進行定點突破;

四是建立惡意註冊嫌疑人名單資料庫。

搶注商標的認定依據

不能認定商標搶注行為的不正當競爭

在立法上,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在商品上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等質量標誌,偽造產地,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的行為屬不正當競爭行為,但未規定商標搶注行為屬不正當行為。商標法實施細則規定: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以複製、模仿、翻譯方式,將他人已為公眾熟知的商標進行註冊的行為屬於以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行為。但是,何為“公眾熟知的商標”沒有認定標準,公眾熟知商標是否是馳名商標或知名商標,沒有法律標準和認定程式;能否從商標知名度的高低和廣告費用投入的多少來評判,缺乏法律依據,使大部分被搶注商標得不到法律應有的保護。

在理論上,有學者認為商標搶注行為是否屬不正當競爭行為很難認定,認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 [2] 。理由是,搶注行為只具備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部分特徵。因為雖然搶注他人在先使用並已創出信譽的商標行為屬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和公平競爭原則,且獲得了不當利益的行為,但是這部分不當利益並不構成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因為法律並未規定他人在先使用某一商標而應得的權益受法律保護。另外,搶注行為並不是欺騙或不正當,因為對於商標實行註冊在先原則,你如果不先申請註冊,別人當然可以先申請註冊,並沒有排擠競爭對手,法律並未規定其為非法,所以判定搶注行為屬不正當競爭行為缺乏法律依據。

綜合上面所說的,搶注商標是一種很不道德的行為,我國也是嚴格禁示的,商標局也是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來保護商標的權有人,對於惡意搶注商標的人一律按法律來懲罰,所以,搶注商標我國已開始慢慢的使行法律制度,就是可以更好的保護商標權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