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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職務分離 | 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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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職務分離 法規?
律師解析:不相容職務是指那些如果由一個人擔任,既可能發生錯誤和舞弊行為,又可能掩蓋其錯誤和弊端行為的職務。財政部發布的《內部會計控制規範》中,提出了“不相容職務分離”的問題。
不相容職務分離的核心是“內部牽制”,它要求每項經濟業務都要經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部門或人員的處理,使得單個人或部門的工作必須與其他人,或部門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聯絡,並受其監督和制約。法律依據《內部會計控制規範》第九條單位應當對貨幣資金收支和保管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應當分離,相關機構和人員應當相互制約,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