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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發明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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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務發明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怎麼規定的?

職務發明的相關法律規定是怎麼規定的

下列發明屬於職務發明:

(一)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

(二)履行單位在本職工作之外分配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

(三)退休、調離原單位後或者勞動、人事關係終止後一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但國家對植物新品種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主要利用本單位的資金、裝置、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等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但約定返還資金或者支付使用費,或者僅在完成後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驗證或者測試的除外。

對於職務發明,單位享有申請智慧財產權、作為技術祕密保護或者公開的權利,發明人享有署名權以及獲得獎勵和報酬的權利。

二、職務發明創造人享有哪些權利?

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權屬單位,專利申請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批准,授予專利權,其專利權人為單位。但職務發明創造人因其創造發明、享有下列權利:

1、職務發明人和設計人,有在專利檔案中寫明自己是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權利;

2、獲得單位給予獎勵的權利;

3、發明或者設計專利實施後,有獲取合理的報酬的權利。

三、發明專利保護時間是多久?

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發明專利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外觀設計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

像是職務發明,實際上是勞資雙方之間各取所需,如果單純的依靠員工個人,可能也沒有辦法把自己的想法以職務發明表現出來,其實職務發明也屬於公司的商業祕密,公司基本上就是利用職務發明來創造利潤的,職工本人對職務發明也負有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