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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強拆後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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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被強拆後如何處理?

房子被強拆後如何處理?

可以先和拆遷人協商賠償方案,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拆遷前的談判技巧

房屋拆遷公告頒佈後,拆遷人的工作人員約被拆遷人洽談拆遷協議時,如果被拆遷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產權調換)被拒絕,被拆遷人應依法提出合理主張、耐心與其洽商,同時要注意談話的語氣。

利用行政訴訟爭取時間

在拆遷人聲稱要裁決或剛剛通知被拆遷戶參加裁決會時(提出裁決申請到裁決書下達一般為一個月),被拆遷戶一人或數人可到基層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般而言,在拆遷範圍內未走一半人時或拆遷公告剛下兩個月前不宜過早提起該訴訟,沒有行政裁決,拆遷人根本無法實施合法的強拆。

訴訟期間無權裁決

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12條第2項的規定,如果被拆遷人提起告拆遷許可證的訴訟,拆遷行政裁決應當中止進行,這樣就不會發生其後的合法的行政強拆或司法強拆了,這種狀況對被拆遷戶來說是非常有利的。

訴訟期間作出裁決的後果

如果在訴拆遷許可證一案二審未結案的情況下,拆遷主管部門仍然違法作出裁決,被拆遷人申訴到最高法院,該裁決肯定會被判決違法無效!依該違法無效的裁決而形成的後續司法或行政強拆裁判或決定統統違法無效,受害人有權請求國家賠償

二、 家裡面的房子被強拆後怎麼立案?

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人民警察保護公民合法財產並不能排除行政人員的適用,當拆遷人非法強拆被拆遷人房屋時,公安機關都有義務對非法行為進行查處。當公安機關立案調查後發現案件不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應當移交有管轄權的機關進行處理。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10報警服務檯接到報警後,根據警情調派警力進行處置。人民警察接到報警,具有及時出警的義務。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大多數人對強制性拆除的處理方式可能並不是特別的瞭解,因為強制性拆除也是有合法的方式的,所以如果說相關的機關已經履行了合法的程式,強制性拆除的話,是不能夠要求對方進行賠償的,非法強拆可以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