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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會保險基數及比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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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會保險基數及比例是什麼

一、深圳社會保險基數及比例是什麼?

(一)養老保險

1、深圳戶口:單位交14% 1%,個人交8%;

2、非深圳戶口:單位交14%,個人交8%。

(二)醫療保險

1、一檔:單位交6% 0.2%(非企業單位),5% 0.2%(企業單位),個人交2%;

2、二檔:單位交0.5% 0.1%,個人交0.2%;

3、三檔:單位交0.4% 0.05%,個人交0.2%。

(三)生育保險

單位交0.45%,個人不交。

(四)工傷保險

單位按行業類別交0.14%-1.14%,個人不交。

(五)失業保險

單位交0.7%,個人交0.3%。

二、什麼是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專案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三、社會保險和五險一金有什麼區別?

社保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而五險一金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為勞動者購買五險,未購買的,屬於違反法律規定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社會成員在繳納社保的過程中要積極瞭解社保的相關規定及相關要求,以防在使用社保時由於個人問題而影響到自身的合法權益,社會成員要積極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