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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裡的地被徵用了 | 徵地補償款有哪些?錢都是由村委會來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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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村裡的地被徵用了,徵地補償款有哪些?錢都是由村委會來發嗎?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的規定,土地補償費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

而具體的發放應該從這兩個方面去執行:

1、補償款將有縣市級政府統一下撥補償款至村委會,村委會按照每戶應獲得的理賠數額發放給大家;

2、發放款項的具體補償明細,這一部分是根據上級有關部分根據當地土地的實際價格以及當地財政的實際情況進行的補償款統計計算。這其中包含的具體補償明細大大小小加起來應該至少有十餘種,每家每戶根據發到大家手上的拆遷補償明細一一對應計算,因此村委會有發放權,但是無法決定給大家發多少。必須嚴格按照上級政府規定的補償要求嚴格進行補償款的發放。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提留部分補償款,具體的比例必須經過村民會議討論決定,但是村委會是無權私自決定截留的。

這些錢款雖然由村集體獲取,但是這些提留必關須進行公示,讓村民做到心中有數。並且這些錢都只能用在村裡以後的整體發展建設中,不可私自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