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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修路徵地補償都有哪些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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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城市的經濟不斷髮展,我國對農村經濟投入也在不斷加大。農村的經濟發展主要依靠交通運輸,將本地的經濟作物外運換取一定的金錢作為發展經濟的基本原則。那農村修路徵地補償都有哪些標準呢,我國是如何規定的呢,下面小編就為你進行解答。

農村修路徵地補償都有哪些標準?

一、修路佔地補償標準,各省不一。

需查詢當地省政府出臺的徵收政策與補償標準。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公告,並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來決定相應的補償標準。但除了對土地進行相應的土地補償金外,還對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的附著物,相關土地擁有者的安置費用進行補償。相關被徵地的人員可到當地的土地管理部門進行詳細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