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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款,村民、村委會,分配的比例是多少?

補償標準 閱讀(1.02W)

一、徵地補償款,村民、村委會,分配的比例是多少?

徵地補償款,村民、村委會,分配的比例是多少?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第(十五)項指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土地補償費主要用於被徵地農戶的原則,制訂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徵地補償費用的收支和分配情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佈,接受監督。農業、民政等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徵地補償費用分配和使用的監督。

我國各省政府針對本省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比例作了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說,村委會可以留取土地補償費的10%-30%之間,用作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繼續發展,比如修建村裡公共設施、村學校、村道路等等。

參照上述各省規定,如果村委會留取徵地補償款比例超過30%,就屬於違法截留徵地補償款的行為。

 二、法律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三、宅基地怎麼補償?

宅基地的補償款都是直接給了村委會的,由於宅基地的產權屬於村集體,因此,這部分補償歸村集體所有,不會直接給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產權屬於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補償歸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徵收後,如果沒有其他宅基地,那麼村集體要給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讓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確單獨補償農村村民住宅。草案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現行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條規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