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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加名字費用是多少?

土地承包 閱讀(2.41W)

一、土地使用證加名字費用是多少?

土地使用證加名字費用是多少?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的費用:房屋土地使用證過戶費用,要看你這土地使用性質,如果是國有出讓性質土地證,自辦理完畢房產證書過戶後,買賣雙方一起拿著新房產證和老土地證去土地局辦理登出老土地證,更換新土地證,印花稅 5元 工本費幾十元一般不超過100元

如果是劃撥或是集體性質土地證,那麼,是過戶不成的,需要先交納土地出讓金,之後,才可以辦理土地證。出讓金額度多少,和土地型別有關。看是幾類土地,按照土地評估價格40%繳納。

二、變更登記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影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影印件(第二代雙面影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說明。

(一)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於辦理土地登記的函”(成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影印件,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影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影印件一致;)

(三)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四)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影印件(驗原件);

(五)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三、登出登記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登出登記所需資料包括:

(一)出具書面申請和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為個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

(三)申請人為單位應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影印件,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影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影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證書;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權利終止的有效檔案

當公民或者企業確認了土地使用權後也是可以依法辦理土地使用證的,在土地使用證上也是需要寫明土地的具體資訊、土地的使用期限以及土地的具體型別等資訊,當事人要將土地使用權以及所有權進行變更時,也是需要依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變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