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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繼承過戶費用是多少?

房產過戶 閱讀(3.18W)

擁有房屋的所有權是要有房屋所有權證明和土地使用權證明的,在一些情況下,我們要對房屋進行咋混讓或者是整合房屋的時候,都是需要對房屋的土地使用權進行過戶的,只有過戶之後才能有所有權的效力,而不只是具有使用權,那麼 土地使用證繼承過戶費用是多少呢?

土地使用證繼承過戶費用是多少?

一、土地使用證繼承過戶費用

一般的過戶指的是轉讓,費用包括轉讓金(各地叫法可能不一樣)和契稅。

轉讓金:現在收的是土地增值稅 契稅:銷售價的3% 交易費:一般數百元 登記費,一般數十元至數百元(可以到當地的國土部門查詢) 此外,可能涉及的費用包括土地評估費(給土地評估公司,可講價)測量費(給測繪部門,如果原來有準確的數字化圖應該可以免,各地要求不一)。

如果是繼承,則是1元/平方米(這個各地規定也不一致)。

二、過戶流程

帶著您的房產證,身份證,您父母的死亡證明,你們的親屬證明,到 國土資源局 辦理。

《土地登記辦法》第七條土地登記應當由當事人共同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單方申請:

(三)因繼承或者遺贈取得土地權利的登記; 第九條申請人申請土地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的登記事項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四)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址座標;

(五)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完稅或者減免稅憑證;

(七)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前款第(四)項規定的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址座標,可以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技術單位進行地籍調查獲得。 申請人申請土地登記,應當如實向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五條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因繼承、受遺贈取得土地使用權,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持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死亡證明、遺囑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權利人在辦理登記之前先行轉讓該土地使用權或者設定土地抵押權的,應當依照本辦法先將土地權利申請登記到其名下後,再申請辦理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還包括一些契稅,轉讓金在現在就指的是增值稅,一般情況下,在交易的時候都需要繳納一定的交易費,但是交易費是不貴的。但是繼承的情形下就有所不同,一般是按面積來收取費用的。瞭解了多少轉讓費之後,按照上述小編列舉的流程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