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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辦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費用是多少?

土地承包 閱讀(2.46W)

在我國,國家為了更好的管理社會秩序,所有土地的最終使用權都是國家政府所有,不管我們是建個人居住樓房還是商業建築物等所需要用的土地,都需要向國家申請辦理土地使用證,那如果有時候因為某些原因而導致我們的土地使用證弄丟了我們也是可以進行補辦的,那麼補辦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費用是多少呢,下面大家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補辦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費用是多少?

一、補辦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費用是多少?

補房屋土地證費用70元/證,含土地證書工本費20元/本,證後附圖成圖資料費50元/張。一般情況下補辦土地使用證的費用不會超過兩百元,具體的金額一般都是上述的標準,不過在不同的地區補辦的費用可能會有所不同。

二、補辦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流程是什麼?

(1)如個人已購住房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則由土地使用權人向原土地登記發證機關申請《國有土地使用證》報失,原土地登記機關稽核後將會出具遺失公告,由土地使用權人在指定的媒體上公告遺失,公告期限為2個月。公告期滿後按國有土地使用變更登記的程式辦理過戶手續。

(2)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1、土地使用證(原件)。如原件遺失則提供在媒體刊登遺失公告;

2、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房屋所有權證。如房屋在銀行抵押的,還需提供抵押權人同意辦理的檔案(原件、影印件);

3、當事人的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原件、影印件);

4、變更登記申請表(到房屋所在轄區的國土視窗索取);

5、若原土地使用權型別為劃撥的,需補辦出讓手續後再進行變更登記。

注:不同地區對於補辦土地使用證可能會有不同的標準規範,具體當地的補辦土地使用證的流程標準可以直接到相關部門進行了解。

三、集體土地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

可見,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才需要給使用權人發給土地使用證,發證機關為縣級或者市級土地管理部門。

補辦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費用是多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能直接證明我們對土地的使用權的,當我們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小心弄丟了,我們也不要太著急,是可以到國家相關機構進行補辦的,補辦的費用一般都是在200以內,也有可能因為地區的不同而收費標準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