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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公證費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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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民收入的快速提升和房地產經濟的繁榮發展,房產交易行為越來越多,交易數量越來越大,在房屋買賣過程中,有些交易方為了更穩妥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會採取公證的形式,而土地使用證公證就是其中的一個環節,那麼,土地使用證公證費用是多少呢?

土地使用證公證費用是多少?

在我國的經濟生活實際中,土地使用證的公證往往是伴隨房產公證共同完成的,區分有償轉讓和繼承贈與兩種情況,公證費用也有不同的標準。

一、公證相關費用收費標準

1、證明股票、房屋轉讓、房屋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較低收費不得低於10元。

2、證明財產繼承、贈與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額總數收費,其中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3、其他相關公證費用: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國籍、經歷、委託書、親屬關係、婚姻狀況、未受或受過刑事處分的,收費10元;證明擔保書、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50~200元;證明遺贈撫養協議的真實性,收費10~50元;證明印鑑屬實,副本、節本、譯本與原本相符,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

二、辦理公證需要攜帶的手續和證件

1、當事人各方的身份證明,包括:如果是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護照等;如果是法人,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2、如果涉及房地產開發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國家有關機關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

3、如果涉及房地產預售、銷售的,提交房地產預售、銷售許可證等。

4、如果涉及房地產權屬轉移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證明。

5、如果涉及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

6、公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7、準備好以上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有關的申請表格。接著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後,公證人員會核對有關資訊,這時當事人需要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之後在公證人核對完資訊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協議書上簽名。

採取辦理公證的方式,能夠依法證明當事人與房屋財產的關係,通過對文書協議真實性和合法性的鑑證,從法律意義上證實房屋所有權和土地所有權買賣的事實,從而更好地保護了交易行為的有效性和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