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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房土地使用證更名流程是怎樣的?

土地承包 閱讀(1.71W)

一、公家房土地使用證更名流程是怎樣的?

公家房土地使用證更名流程是怎樣的?

1、簽訂土地合同:買方辦好房權證後,還要和原土地證使用者簽訂土地辦理合同,之後帶身份證、房產證、原土地證、合同、房屋辦理的契稅等材料原件及影印件,到土管部門下設的測繪公司申請測繪。

2、測繪公司測繪:測繪公司受理後,帶著上述材料現場查勘,計算資料,出具新的測繪圖,繳納測繪費。

3、評估公司評估:帶著材料到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後查勘現場,查勘所評估棕地的級別,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評估報告,繳納評估費。

4、土管部門受理:帶著土地辦理合同、身份證、房產證、原土地證、房屋辦理的契稅、測繪圖、評估報告,到土管部門受理視窗申請辦理。

5、繳納稅費後領取土地證:土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後審批,符合規定者繳納相關稅費,出具新的土地證,因房屋辦理時已經繳納契稅,土地辦理時不重複收取,只繳納工本費。

二、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流程

(1)申請。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在抵押合同簽訂十五日內,憑抵押合同,貸款合同申請抵押登記。填寫土地抵押登記申請書。並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對新設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宗地進行地籍調查。

(3)權屬稽核。土地登記人員對抵押設定的登記內容進行稽核。

(4)註冊登記。經稽核符合登記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記卡》上進行註冊登記。

(5)頒發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

因此公家房土地使用證的更名流程也是大差不差的,首先也要由雙方簽訂好土地的合同,然後要把這個房屋的房產證全部都辦好,辦好之後,雙方就可以把這些資料交到土地管理部門的測繪機構,由這些測繪機構對這些土地進行測繪以及評估,然後將測繪的結果以及相關人繳納的資料進行全面的省和稽核通過之後,就可以給當事人發放土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