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土地承包>

襄陽土地使用證過戶流程是怎樣的?

土地承包 閱讀(1.26W)

土地使用證可以確保不動產的完整性,真實的體現出我們的房地產的價值,保證房子在轉讓的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權。因此可以看出土地使用證的作用及意義很重大,那麼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的襄陽土地使用證過戶流程是怎樣的,您可以仔細閱讀參考一下。

襄陽土地使用證過戶流程是怎樣的?

一、襄陽土地使用證過戶流程

襄陽土地使用證過戶需要的手續有:房產證,購房合同,付款發票,舊的土地使用證,到土地管理局,辦理土地使用證變更,領取新土地使用證。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字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字,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稽核,稽核內容如下:

1、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3、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 4、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5、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6、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7、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8、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稽核的其他內容。

土地證若有使用期限,你的土地屬於國有出讓,出讓期限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40年,出讓期限在土地證或者土地登記檔案中都有標明,國有土地出讓,90年代才剛剛開始有,就你買的土地來說,出讓期限一般不會到期,也不存在買的說法,出讓到期可以自動續期,到時是否要收費續期政策也沒個定論。

二、 土地證更名費

出讓用地0.5元/平

不知大家是否關注過土地證上的土地性質呢?據國土資源局相關人士說,不同的土地性質,收取的更名費用是不同的。土地性質分為兩種,一種是出讓,一種是劃撥。

對於土地性質為“出讓”的土地證更名,收取更名費為0.5元/平方米,面積以房屋所佔土地面積為準;對於土地性質為“劃撥”的土地證更名,除了收取0.5元/平方米的更名費外,還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金按地段和房屋所佔土地面積計算,一般1級地段為50元/平方米,具體收取標準由評估所評估而定,地段不同,價格也不同。以上費用均在領取更名後的新土地證時收取。

以上就是襄陽土地使用證過戶流程,為了確保您在過戶的時候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小編提示您一定要帶好您的所有相關證件。具體的一些手續資料您可以直接聯絡365的律師來了解一下襄陽市辦理需要哪些資料以及需要滿足一些什麼樣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