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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房產抵押登記流程怎麼走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閱讀(1.52W)

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需要到房產所在地房管局辦理,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檔案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檔案。
房管局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檔案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檔案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檔案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檔案、受理日期和編號。稽核通過後,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
《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檔案: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檔案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檔案。

個人房產抵押登記流程怎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