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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抵押權人執行抵押物

抵押擔保 閱讀(1.3W)
判決書抵押權人執行抵押物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稽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抵押權需要判決書確定嗎

不需要。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抵押權人即債權人可行使抵押權,通過對抵押物的拍賣、變賣或折價獲得的價款行使優先受償權而使自己的債權得以實現。
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