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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商業醫療保險啥罪 | 怎麼處理?

醫療保險糾紛 閱讀(2.33W)

一、詐騙商業醫療保險啥罪,怎麼處理?

詐騙商業醫療保險啥罪,怎麼處理?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進行保險欺詐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未發生保險事故而謊稱發生保險事故的,騙取保險金的;

(三)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偽造、變造與保險事故有關的證明、資料和其他證據,或者指使、唆使、收買他人提供虛假證明、資料或者其他證據,編造虛報的事故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的。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二、騙取醫療保險的行為有什麼?

第一類:涉及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集中體現:提供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的;為參保人員提供虛假髮票的;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記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的;掛名住院的;串換藥品、耗材、物品、診療專案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

第二類:涉及參保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主要包括:偽造假醫療服務票據,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轉借他人就醫或持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的;非法使用醫療保障身份憑證,套取藥品耗材等,倒買倒賣非法牟利的。

第三類:涉及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主要有:盜刷醫療保障身份憑證,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或購買營養保健品、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療物品的;為參保人員串換藥品、耗材、物品等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務的。

第四類:涉及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主要有:為不屬於醫療保障範圍的人員辦理醫療保障待遇手續的;違反規定支付醫療保障費用的。

第五類:其他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

騙取醫療保險的行為如下,涉及到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保險詐騙行為,涉及到參保人員的保險詐騙行為,涉及到定點零售藥店及其工作人員的保險詐騙行為,涉及到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保險詐騙行為和使用其他其他手段騙取醫療保險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