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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他人詐騙醫療保險金怎麼處理?

醫療保險糾紛 閱讀(1.46W)

幫助他人騙保行為也是屬於詐騙,需要退回醫療保險金,並且根據情節嚴重處以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構成詐騙罪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已退回所騙保險費用,可從輕處罰或者免於刑事處罰。

幫助他人詐騙醫療保險金怎麼處理?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幫助他人詐騙醫療保險金,涉案金額在3000元以上,可以依據詐騙罪處罰犯罪嫌疑人,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單處或並處罰金;涉案金額在20萬元以上,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