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解答>行政處罰律師解答>

行政執法權和行政處罰權的區別是什麼

行政處罰律師解答 閱讀(1.86W)

兩者的區別如下:
一、概念不同。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執法是指行政主體依照行政執法程式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具體事件進行處理並直接影響相對人權利與義務的具體行政法律行為。
二、兩者包含的範圍不同。行政處罰只是行政執法的其中一項。行政執法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裁決、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給付等。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四條
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設定和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對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規定必須公佈;未經公佈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

行政執法權和行政處罰權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