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區別是什麼

行政處罰 閱讀(8.87K)

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區別是什麼

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區別是什麼

1、性質不同。

2、物件不同。

3、目的不同。

4、法律後果不同。

5、訴訟結果不完全相同。

6、適用的頻率不同。

7、形式不同。

1、行政處罰是對行政相對人權利的最終處分,如沒收財產之所以是行政處罰,因為它是對相對人財產所有權的最終剝奪即處分;而行政強制措施是對相對人權利(特別是財產使用權和處分權)的一種臨時限制,如查封財物之所以是行政強制措施,因為它不是對該財物所有權的最終處分,而僅是在短期內對該財物使用權和處分權的臨時限制。

2、行政處罰是一種行政制裁行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對人的行為違法為前提;行政強制措施不是一種行政制裁行為,因而與行政相對人的行為是否違法沒有必然聯絡。它可以針對相對人的違法行為,也可針對相對人的合法行為。

3、行政強制措施是一種中間行為,它是為保證最終行政行為的作出所採取的一種臨時性措施,它沒有到達對事件最終處理完畢的狀態。如扣押財物,扣押本身不是最終的目的,它是為保證爾後行政處理決定的最終作出和執行所採取的臨時措施。行政處罰則是一種最終行政行為。它的作出,表明該行政違法案件已被處理完畢。如沒收財物,它表達了行政主體對該財物的最終處理。

一、行政強制措施的概念:

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行政強制法》第九條 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二、行政處罰的概念:

行政處罰是指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主體為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對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法規而尚未構成犯罪給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為。

關於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的區別內容,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實踐中,這二者之間的不同之處主要是在三方面,詳細內容各位可以通過上文進行了解。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呂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