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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的區別?

行政處罰 閱讀(2.27W)
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的區別?

行政處罰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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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的區別

行政處分: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對所屬的國家工作人員違法失職行為尚不構成犯罪,依據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許可權而給予的一種懲戒。行政處分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種)。依據有《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行政監察法》等等。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種類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執照、拘留、其他。依據是諸多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

行政處罰與行政處分的區別:制裁的物件不同;制裁的行為性質不同;制裁的原則不同;懲罰的範圍和程度不同;採取的形式不同;兩者的救濟途徑不同。

以上是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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