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防衛過當或避險過當的罪名是什麼

防衛過當或避險過當沒有具體的獨立的罪名,防衛過當只是表明防衛行為的性質,對構成何罪沒有決定性的影響,刑法也沒有專門條款規定防衛過當的罪名和具體適用的法定刑,沒有所謂的防衛過當罪。避險過當: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具體還要視案件的情況而定。

防衛過當或避險過當的罪名是什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條

 【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