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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過當的表現

防衛過當的表現在於兩點:
一、在客觀上表現為防衛行為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並造成了重大損害;
二、防衛行為必須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與造成重大損害是判定是否構成防衛過當的兩個方面,是相對獨立又相輔相成的,二者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防衛過當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