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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證下來多久會開庭

強制措施律師解答 閱讀(1.99W)

收到逮捕令至開庭的具體時間長短,因罪名不同、案情不同,涉及每個階段的時間均有可能不一樣,故不同的案件,經過的時間均有差異。
刑事案件一般要經過刑事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這三個階段。如果案情複雜會相應的延期。要經過偵查階段,一般最長37天。移送檢察院,這期間檢察院有兩次退偵的期限,一次一個月,移送審查起訴通常一個月,特殊情況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08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逮捕證下來多久會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