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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非法集資的形式新出現的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35W)

非法集資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現在非法集資的形式新出現的有哪些?

1、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借國家支援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政策,謊稱已獲得或者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資性擔保企業以開展擔保業務為名非法集資。主要有兩種形式:發售虛假的理財產品;虛構借款方,以借款擔保名義非法吸資。

3、打著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旗號,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並在網上釋出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高新技術等資訊,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預期回報,誘騙投資,然後關閉網站,攜款逃匿。

4、以“養老”旗號非法集資,主要有兩個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二是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發放小禮品方式,引誘老年人群眾投入資金。

5、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非法集資,以毫無價值或價格低廉的紀念幣、紀念鈔、郵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時間後高價回購,引誘群眾購買,然後攜款潛逃。

6、假借P2P名義非法集資,即套用網際網路金融創新概念,設立所謂P2P網路借貸平臺,以高利為誘餌採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釋出虛假招標資訊等手段吸資後,突然關閉網站或攜款潛逃。

網路在帶給人們更好的生活體驗的同時,也成為滋生犯罪的溫床和平臺。因此,一定要加強對網路的監控和管理。非法集資是一種常見的詐騙罪行,許多的百姓和民眾深受其害,一個不警惕就容易上當受騙,特別是一些對科技手段網路知識不太瞭解的老人家。而隨著科技和網路的發展,非法集資又衍生了許多新形式。